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吕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全市因地质作用产生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防灾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灾情和险情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