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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六政[2010]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集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0〕6号)(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应急队伍是有效防范和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事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成败。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主抓,按省政府要求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规划、制定、细化应急队伍建设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应急队伍和专家组的组建任务。
  二、积极开展培训演练
  加强培训和预案演练是提高应急队伍应急联动能力的关键,各地各有关部门队伍组建后,要根据应急队伍的特点,结合应急示范点建设,加强培训,平战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综合素质,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要通过演练特别是综合演练,增强应急队伍中专兼职人员的协同作战能力,取长补短,锻炼队伍,从而提升应急联动能力,确保一旦需要招之能出,战之能胜。
  三、不断完善应急运行管理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应急队伍与驻地官兵和以消防为主体成立的综合应急队伍的协同机制,提高应急队伍的协同应对能力。
  四、切实加大资金投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应急队伍经费渠道,保障应急队伍的基础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所需资金,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同时要拓展经费渠道,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应急队伍经费保障体系。
  市各有关部门要于9月底前将应急队伍组建情况报市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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