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接到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与指挥
4.2.1现场组织及指挥
为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救援工作组,主要或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
事件现场首先由最先到达的医务人员中的年资或职称最高的医生担任临时负责人组织指挥抢救。当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最高级别领导到达后,临时负责人即汇报现场情况,并由主管领导担任现场抢救总指挥,迅速建立现场工作组,成立相应医疗抢救队、现场秩序维护队、事件调查队、后勤保障队等,继续组织抢救。当地人民政府也应根据事件等级成立属地事件处理指挥部,听取现场工作汇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抢救。
4.2.2现场抢救
(1)现场医疗救援人员须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快速开展救援工作。
(2)最先到达现场的救援人员首先对所有伤病人进行检伤分类,并按照国际惯例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的标识牌,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一般扣系在伤病员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措施。现场临时指挥汇集情况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现场伤亡情况,以取得有效的后续救援。
(3)对生命垂危的伤病员要积极给予生命支持抢救,如人工心肺复苏,开放静脉输液通道,包扎、止血、固定等。
(4)将身置危险场所的伤病员尽快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以防进一步损伤。
(5)对因治安、生产安全、流行病等因素产生的突发事件,在积极抢救伤病员的同时,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2.3伤病员转送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按照“就急就近分流和专科专治”的原则,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尽量提供伤病员的性别、年龄、伤情、事件发生时间及已采取过的抢救措施等相关资料,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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