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科级副职后备干部选拔实施方案
(2007年4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加强全市国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需要、能够担当工作责任的科级副职后备干部队伍,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认真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选拔一批科级副职后备干部,切实加强基层局领导班子和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建设,促进国税事业不断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科级副职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国税系统科级副职后备干部选拔工作。
组 长:徐 健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廖纪新 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姜红(副调研员)、邱克(副调研员)、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机关党办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考试组和考察组。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熟悉和热爱税务工作,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5.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科级副职后备干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各稽查局、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正职股长(主任);副职股长(主任),任职2年以上;科员(含科员)以上干部,6年以上工龄(200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岁以下(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2004年至200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5.身体健康;
6.本市国税系统在职的公务员。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或工龄放宽1年:
2004年至2006年,获得以下荣誉或表彰:
1.获全区国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二、三等功或南宁市先进工作者以上表彰。
2.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3.参加全区国税系统各类税收业务知识考试或竞赛进入前100名;
4.获得自治区国税局授予能手称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后备干部竞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被检举揭发正在调查尚未查结定论的人员。
四、选拔职数、结构
按全市国税系统应配备的科级副职领导职数1:1的比例选拔科级副职后备干部。职数为每个县局各4名,市区各单位(部门)57名。科级副职后备干部有若干名30岁以下干部。
五、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