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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水利局等10个单位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水利局等10个单位的决定
(濮政〔2010〕20号)


  2009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各项工作在逆境中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分单位在全省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为我市争得了荣誉。其中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全省综合排名第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全省综合排名第二;市林业局全省综合排名第三;市交通运输局受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表彰;市外侨办荣获全国侨办系统先进单位;濮阳供电公司全省综合排名第四;市宗教局全省综合排名第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项工作进入全省先进位次。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在全市树立晋位升级、争先创优的导向,市政府决定对以上10个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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