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积极建立和完善我市主导农产品、林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以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要围绕全市食用菌、大米、小麦、肉羊等主导农产品,完善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要加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建立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区”。要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搞好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和人才体系建设,促进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业生态明显改善。力争到2012年,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面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
3.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重点加强旅游、商贸、通信、餐饮、金融保险、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邮政局、银监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人保公司、寿保公司)。
(八)大力实施质量兴企工程。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和精细化管理,在设备、工艺、产品设计、产品品种、档次、性能、可靠性、标准水平、计量检测手段、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检验把关、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与国内外优秀企业进行对比,找出差距,找准原因,采取措施,实现提升和赶超。积极引导企业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80%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到100%。大力开展质量培训、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培养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充实到关键岗位。支持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建立技术中心,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企业服务局、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市质量协会)。
(九)着力抓好安居畅通民生工程。城乡建设、住房、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提升工程质量的发展规划,积极争创国家优质工程,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一要抓好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着重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二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技术标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监管和检测。三要加强水利、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水利和交通工程质量。四要构建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专业化,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加强场站安检设施建设和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