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相关单位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全年项目开工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200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实施方案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10日)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巩固近年来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态势,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2008年自治区将继续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新开工。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选择机制的要求,从今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公益、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四类项目中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工项目在项目审核、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有利于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关系发展全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列为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开工重大项目,通过自治区统一部署,资源配置相对倾斜,落实责任,明确各方面工作,加强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确保实现开工目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200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分新开工项目和预备开工项目两类。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作为新开工项目,确保年内实现开工;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深度,但尚未完全具备开工条件的作为预备开工项目,力争年内实现开工。
(一)新开工项目。
共103项,总投资1998亿元,年度投资178亿元。
按行业分:基础设施项目28项,总投资1169亿元,年度投资52.2亿元;产业项目54项,总投资719亿元,年度投资96.7亿元;社会公益项目7项,总投资15.8亿元,年度投资5.9亿元;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项目14项,总投资93.4亿元,年度投资23.6亿元。火电项目待国家明确具体项目后,再按重大项目滚动机制适时补列。沿海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沿海基础会战计划组织推进,本方案一般不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