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工委和管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市会风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仍有少数部门对会风问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纪律松弛、会风涣散的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不按要求参加会议,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有事不请假,随意缺席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迟到或早退,在会场内接打电话、交头接耳、打瞌睡、随意走动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反映在少数单位、少数干部身上,但如果不及时加以整顿和纠正,将会助长一些不良习气的蔓延,损害党委、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重要性的认识
会风是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会风问题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党风、政风,事关各级党政机关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面貌和事业心、责任感,反映党政机关的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整顿会风,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坚决扭转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不良风气,以党政机关良好的会风和作风带动民风、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形成齐心协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各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明确人员按时参会。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下同),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凡已自行安排会议和活动与参会有冲突的,原则上应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因出国、在外学习、参会或考察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向主办单位报告详细事由,并明确相关领导代为参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如会议有特殊要求不得换人的,会后由主办单位向请假人员补发有关会议文件材料。
(二)严格执行会议报到制度。会议通知明确报到时间的,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及时主动向主办单位说明原因,最迟应在会前15分钟履行报到手续。没有按时履行报到手续且不及时主动说明原因的按缺席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