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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决破除一切阻碍人才成长的观念和做法,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氛围。要把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我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二、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充分调动个人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逐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五)加大投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按照重点突出、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到2010年力争把大理州技工学校建设成为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为培养对象的综合性的全国重点技工学校。多方筹措资金,把大理学院、大理州技工学校、大理市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祥云飞龙公司建设成为大理州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确保全州每年培养4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

  (六)突出企业和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和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状况,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本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主动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服务。

  各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把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大中型企业要针对行业工种的特殊性、单一性,发挥本企业资源优势,积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内负责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对外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促进从业人员技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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