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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州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大理州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全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继续实施《大理州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2007至2010年4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5万人,其中:技师600人、高级技师60人。国有企业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在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也是技术创新的探索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增强产品竞争力和企业生命力的需要,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当前,我州通过大力实施《大理州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初步形成了一支覆盖各行业、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我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短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轻视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高技能人才在县市间、行业间发展不平衡等,这些已经成为制约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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