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低保1386万元。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30万元。
(3)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220万元。
(4)就业和再就业资金130万元。
(5)士兵退役安置费100万元。
(6)殡仪馆补助100万元。
(7)原大队干部生活补贴72万元。
(8)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50万元。
(9) 60年代精简下放职工补助25万元。
(10) 火灾救济费23万元。
(11)残疾人事业费20万元(含残疾人康复、视觉行动、手语新闻等)。
(1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15万元。
(13) 三属补助10万元。
10、党群、政法方面资金安排4650万元
(1) 州委常委机动应急经费500万元(每位常委50万元)。
(2)人大基层工作经费100万元。
(3)乡镇人大活动室建设配套经费20万元。
(4)预留州级人大、政协两会经费180万元。
(5)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政协副主席机动应急工作经费120万元(每位10万元)。
(6)政协基层工作经费100万元。
(7)纪委基层工作经费60万元。
(8)企业民主评议经济主管部门经费20万元。
(9)干部职工教育及纪委宣教费70万元。
(10)党务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
(11)全州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资金30万元。
(12)《大理党建》电视专栏10万元。
(13)外宣经费300万元。
(14)精神文明工作经费50万元。
(15)刊物发表奖励50万元。
(16)社科联专项经费20万元。
(1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30万元。
(18)征兵和武委会经费150万元。
(19)预备役二团工作训练经费50万元。
(20)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经费30万元。
(21)公安中央政法项目配套经费107万元。
(22)公安督办督捕奖励经费60万元。
(23)公安专项培训经费30万元。
(24)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配套资金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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