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5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45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