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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南市国税告〔 〕 号 : 您(单位)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于 年 月 日依法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您(单位)提出的申请答复如下: 特此告知。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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