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分析工作制度》的通知
(南市国税发〔2008〕114号)
各稽查局、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分析工作,提升税收分析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国税局税收分析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分析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分析工作制度
税收分析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一定时期内税收与经济税源、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相关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评价,查找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建议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它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是促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税收管理、规范税收分析工作,提升税收分析水平,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税收分析工作职责
税收分析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税收形成和征管的全过程,是税务机关内部所有业务管理部门应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作,应从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税收分析。
(一)税收分析工作纵向实行分层管理的工作机制,分市、县(区)2级管理,上级税务机关负责本级税收分析工作和对下级税务机关税收分析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下级税务机关对上级税务机关反馈分析的具体执行情况。
1.市局税收分析工作职责。
(1)按照自治区国税局税收分析工作要求,负责本级税收分析工作,组织并指导下级国税机关做好税收分析工作。
(2)负责制定与完善全市税收分析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税收分析指标及方法体系,指导县(区)局国税机关开展税收分析工作,并对其工作成绩进行考评。
(3)实行定期税收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市局机关内部相关业务科室和各县(区)局参加的税收收入分析会,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实行月(季、年)度税收收入分析报告与通报制度;实行月度税收分析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工作。
(4)定期发布重点税源企业分行业税负标准和税负预警区间,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依据;开展全市宏观税负、税收弹性以及税种和行业与对应经济指标相关关系的宏观分析。
(5)组织开展税收政策变动及重大税收征管措施对税收收入影响的跟踪分析;定期开展全市税收预测,做好月度、年度税收收入预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