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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2006年10月3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张晓钦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黄洲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钦州港经济开发区、钦州保税港区以及发改、人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港口管理局、法制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局、保密局、接待办公室、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驻外机构及提议案工作。
  联系协调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国税、地税等有关工作。
  徐贵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计生、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新闻办公室。
  联系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金大刚副市长
  负责农业、扶贫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水利局、农业局(水果局)、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协调广西区水文水资源钦州分局、广西农垦钦州分公司和气象等有关工作。
  何朝建副市长
  负责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建设规划委员会(房产局)、海防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拆迁、土地储备、应急工作、民兵工作。
  联系协调法院、检察院及驻钦部队等有关工作。
  周斌副市长
  负责政法等方面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信访办公室和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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