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向宁同志为南宁市优秀公务员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向宁同志为南宁市优秀公务员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信念,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无私奉献,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向宁同志生前系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在25年的审判工作生涯中,他牢记“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宗旨,清正廉洁,无私无畏,甘于奉献,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广泛赞誉。他先后21次被评为基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并获得南宁市“十佳政法干警”、广西法院系统立案信访先进个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一次。由于常年忘我工作,积劳成疾,向宁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12月17日逝世,年仅49岁。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市人民政府决定,追授向宁同志为“南宁市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