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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西安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在陕西考察期间,就消防安全问题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2011年世界园艺博览会打好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根据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以“四个四”为着力点,即: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西安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智生 副市长
  副组长:冯慧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安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区县政府、五区一港二基地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区县长、主任,市级相关部门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贾西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整理等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五区一港二基地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领导,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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