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原则就近组织职工参加培训,也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其他灵活有效方式。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各培训基地设立专门的考场,统一考试时间,由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监考人员队伍,负责培训考核工作,实行闭卷考试,集中阅卷。成绩合格者,由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培训。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至2008年6月)
6月初,全市普及培训启动工作动员电视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任务。本方案下发后,各级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报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
(二)培训准备阶段(2008年7月至2008年8月)
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抓紧做好普及培训的准备工作。各培训基地组织编制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和培训教师名单于2008年8月31日前报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核准。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基地上报情况,合理安排培训计划,发放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VCD光盘和配套教材。按照省普及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开展师资、骨干培训工作。
(三)实施培训阶段(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
普及培训时间共3年,各培训基地应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培训人员和时间,与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商定培训方式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后,开展培训工作,并将职工培训的档案材料存档备份。
(四)收尾总结阶段(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
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培训基地要认真总结普及培训工作,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将对各培训基地的普及培训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对普及培训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市(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安全生产普及培训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认真研究,确定培训重点,明确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计划和措施,抓紧抓好各项培训工作的落实,全面掌握培训工作的进度和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每季后10日内将培训情况报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