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设
《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网上专栏。各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的优势,在本地开设网上宣传专栏。省局将在局域网开设
《条例》五周年宣传专栏,及时介绍全省各地各单位
《条例》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包括文件通知、图片新闻、工作动态等,上下互动,增强宣传效果,请各地各单位及时报送相关图文资料。省局还将通过商都网,向全社会宣传依法管粮的有关法律法规。
(四)对实施
《条例》5年来的工作进行调研总结。宣传活动期间,各省辖市、各单位要结合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同时要针对目前全省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深入基层、深入市场调查了解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讨论研究,并撰写工作总结或研究报告,重点是回顾工作,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提出下一步立法及工作建议。各省辖市、省局直属每个单位至少上报一篇,省局对各级粮食部门报送的总结研究成果进行筛选,推荐上报国家粮食局参与贯彻
《条例》研究成果评选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围绕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自行开展
《条例》宣传活动。及时报送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相关文字及图片等信息发送至省局政策法规处电子信箱,以便在省局局域网宣传报道。
(二)认真总结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请各省辖市、局直各单位将
《条例》颁布5年来的工作总结或研究报告于2009年6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省局政策法规处,电子版通过省局局域网或电子信箱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