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装备建设
(1)压缩空气泡沫主战消防车配置。2010年,未完成购置A类压缩空气泡沫车任务的大队完成购置任务。
(2)根据《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0年完成特勤消防站车辆达标。
(3)普通消防站车辆配备。以每个消防站5辆车为达标基数配备,2010年支队100%的消防站车辆装备建设达标。
(4)举高消防车辆配备。2010年,支队50%的普通消防站至少配备1辆举高消防车。
2.器材装备建设
(1)根据《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0年特勤消防站器材配备达标。年内特勤消防站按要求配备公众洗消站。
(2)普通中队器材配备:①根据《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0年内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全部达标。②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2010年,11类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全部达标。③特种防护装备配备。2010年,32类特种防护装备配备达标率为100%。
(3)所有消防站配备2门以上便携式移动消防炮,有条件的要配备自动摇摆和电子遥控消防炮。
(4)通信装备配备。2010年,特勤消防站防爆无线电台的配备每班不少于2台;普通消防站防爆无线电台的配备不少于3台。
3.应急救援专业队建设2010年,各普通消防站组建1个集灭火与抢险救援职能为一体的攻坚组,特勤消防站组建1个灭火攻坚组、1个抢险救援攻坚组,支队组建1个化学救援攻坚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消防支队
(八)消防宣传教育
1.继续大力开展新《
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
2.2010年内,各大队建成“消防文化一条街”或“消防文化广场(主题公园)”;
3.年内各县(区)完成1辆消防宣传车配备任务;
4.加大对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入贯彻《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推进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和村警务室建设;
5.按照《
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人员技能鉴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