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及排放强度等指标数据。
科技部门负责收集提供科研院所研发经费支出等指标数据。
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提供高等院校研发经费支出等指标数据。
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收集提供专利授权量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商务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经济技术协作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建设用地供地率等指标数据。
(二)考核及审核程序
新型工业化考核按考核对象分层考核奖励。对市州实行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对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和规模工业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季后20日对各市州上季度的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情况进行通报,次年1季度组织对各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企业上年度的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各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分值,根据分值高低排序结果,确定拟予奖励的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和规模工业企业。在县市区、规模工业企业考核中,适当考虑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平衡。
对拟予奖励的市州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分值排序前3名为“一等奖”,4至8名为“二等奖”,其他市州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为“三等奖”。
对拟予奖励的县市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项,其中,县市分值排序前7名为“一等奖”,8至20名为“二等奖”;区分值排序前3名为“一等奖”,4至10名为“二等奖”。
对拟子奖励的产业园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分值排序前3名为“一等奖”,4至8名为“二等奖”,9至15名为“三等奖”。
对拟予奖励的规模工业企业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项,分值排序前10名为“一等奖”,11至30名为“二等奖”。
为确保考核奖励结果公平、公正,获奖名单按以下审核程序提出:
1.获奖市州、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名单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
2.获奖县市区名单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各市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
3.获奖企业名单由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
在考核期内,市州所辖区域内发生重大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经安监、环保部门认定或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评奖资格;县市区或产业园区发生重大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经安监、环保部门认定或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评奖资格;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由于重大违法案件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取消评奖资格。
(三)奖励
季度考核只通报考核指标情况,不进行奖励;年度考核分档次给予奖励,并将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考核结果作为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市州的奖励: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一等奖”的市州,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30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二等奖”的市州,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20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三等奖”的市州,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10万元。
对县市区的奖励: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一等奖”的县市区,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15万元;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二等奖”的县市区,由省委、省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10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