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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县乡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彻底清除公路沿线两侧边沟外缘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垃圾。由所辖地段的乡、镇政府负责设置垃圾桶,在公路用地以外建垃圾池,并安排专人清扫、定期转运,建立环境保洁长效机制。
  6.完善和规范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各类管(杆)线的埋设,包括供电、电信、广电、移动、联通等管(杆)线。未经公路管理部门许可和办理审批手续、已经埋设的管(杆)线,其产权单位应当在整治活动开展后1个月内,主动到公路管理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可依法进行处理。今后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应当先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建设,否则依法强制拆除并给予处罚。
  7.严格公路沿线村镇规划、开发区规划和建设审批,对公路沿线集镇、街道、村庄的规划建设要从严要求,高标准实施。公路两侧水沟外缘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以内严禁审批建房,谁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一经发现,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彻底拆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期限为九个月。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下发整改通知书阶段。从今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宣传发动、巡查摸底、下发拆除(清除)通知书阶段,各地要做到有声势、有措施、有行动、不遗漏。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县、区政府要针对摸排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组织拆除行动,攻坚克难。
  第三阶段: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提升形象,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从2011年1月1日至3月30日,对第三阶段检查提出来的问题,再进行整改完善。通过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定公路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办法。
  四、考核评比
  为扎实推进整治建设,并确保整治效果,市县乡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集中考核、平时暗访以及接受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期九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和办法,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点对各县、乡政府开展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将计分评比排名的结果全市通报。每次考评排在前三名的乡镇予以通报表彰;第一次考评排倒数三名的路段乡镇,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三名的,由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名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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