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彻底清除公路沿线两侧边沟外缘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垃圾。由所辖地段的乡、镇政府负责设置垃圾桶,在公路用地以外建垃圾池,并安排专人清扫、定期转运,建立环境保洁长效机制。
6.完善和规范公路沿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各类管(杆)线的埋设,包括供电、电信、广电、移动、联通等管(杆)线。未经公路管理部门许可和办理审批手续、已经埋设的管(杆)线,其产权单位应当在整治活动开展后1个月内,主动到公路管理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可依法进行处理。今后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应当先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建设,否则依法强制拆除并给予处罚。
7.严格公路沿线村镇规划、开发区规划和建设审批,对公路沿线集镇、街道、村庄的规划建设要从严要求,高标准实施。公路两侧水沟外缘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以内严禁审批建房,谁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一经发现,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彻底拆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期限为九个月。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下发整改通知书阶段。从今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宣传发动、巡查摸底、下发拆除(清除)通知书阶段,各地要做到有声势、有措施、有行动、不遗漏。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县、区政府要针对摸排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组织拆除行动,攻坚克难。
第三阶段: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提升形象,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从2011年1月1日至3月30日,对第三阶段检查提出来的问题,再进行整改完善。通过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定公路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办法。
四、考核评比
为扎实推进整治建设,并确保整治效果,市县乡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集中考核、平时暗访以及接受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期九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和办法,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点对各县、乡政府开展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将计分评比排名的结果全市通报。每次考评排在前三名的乡镇予以通报表彰;第一次考评排倒数三名的路段乡镇,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三名的,由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名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