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鄂工商注〔2009〕23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为进一步规范动漫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动漫市场安全,根据《
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市发〔2009〕29号)要求,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规范动漫市场主体,保护知名动漫品牌,打击侵权盗版”为重点的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意义重大。湖北动漫产业起步早发展慢,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动漫产业的快速发展,湖北动漫产业也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但动漫市场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动漫市场主体不规范,非法动漫产品在一些地方存在,少数动漫产品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等,极大扰乱了我省动漫市场,各地要充分认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规范动漫市场主体,保护知名动漫品牌,打击侵权盗版”为重点的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
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市发〔2009〕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全省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86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在大力培育动漫市场主体的同时,加大保护动漫产品知识产权力度,推动原创动漫产业发展,规范动漫市场经营秩序。
二、开展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经过专项整治行动,使全省动漫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建立动漫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动漫衍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动漫衍生品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动漫产品的保护,重点打击对《重点动漫产品保护目录》(附后)所列动漫品牌(产品)的侵权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动员。组织新闻媒体对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公布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动漫市场基本情况及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18(全国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