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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办展环境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具体投入强度、投入机制由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科工贸信委组织落实。

  三、大力引进培育大型展会

  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申办、引进国内外大型展览、国际会议。对关系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或战略产业发展的重要展会,可由市政府或政府部门做主办、支持单位;对大型展会、品牌展会以及市政府主办的高交会、文博会、国际人才交流会等国家级、成规模和影响大的品牌展会,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政府部门参与展会举办办法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制定,由会展业发展协调联席会议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完善服务措施

  参照香港等著名会展城市的经验,由市科工贸信委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委、深圳会展中心共同研究制定对大型展会以及市政府主办的展会期间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设施的具体措施,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后落实。市财政委根据全年展会数量、规模等具体情况,在对市巴士集团和地铁公司的规制管理中给予适当考虑。

  五、试行减免展会商品展销登记证办理手续

  对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的展览,除现场有现金、零售交易的,其余展会均免于办理商品展销登记证;需要办理商品展销登记证的,由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统一办理。

  六、实行一站式展会治安消防报批服务

  对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的展会、活动,由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统一受理所有展会的治安报备文件,并根据展会实际情况分类上报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展会相关消防申报材料由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一并受理。

  七、延长展会车辆布撤展通行证的有效期限

  由目前的20天延长至30天,确保展品在证件有效期内顺利进、出市区。

  八、提高进出口展品的报关速度

  参照北京等城市做法,深圳海关对展览品贸易方式下报关单的电脑审单环节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双休日”正常办理展品出入境手续,实现每周“5+2”不间断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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