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四优”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书》(附件4)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再退回)。
1、附件包括:竣工验收文件、评语;投产使用情况及有关单位评语;有关消防、抗震及质量验收等证明材料;项目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的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与所申报工程有关的说明文件。
2、申报项目说明:工程设计申报项目说明包括:工程概况、设计特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国内外先进指标对比;采用“四新”技术设计的难点及先进性;节材、节能技术措施及材耗、能耗指标说明;资源综合利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与同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对比;设计主要优缺点及今后改进措施等。
工程勘察申报项目说明包括:主要技术要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等。
(二)工程设计项目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审批文件;
2、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结论;
3、项目设计合同书;
4、主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总平面、平、立、剖面图;结构:基础梁板布置图;水暖:平面及系统图;电气:平面及系统图;主要生产车间工艺布置图及设备表;主要工艺流程图;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相关的工程照片。
(三)工程勘察项目申报材料(均以计算机打印绘制为准):
1、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
2、工程勘察合同书;
3、勘察纲要;
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附图附表;
5、申报单位质量评审意见;
6、钻探、原位测试、土工试验、沉降观测等原始资料及成果图表;
7、桩基检测报告;
8、地基验槽报告;
9、与工程有关的照片、软盘等资料。
(四)凡材料不全者不予评选,但可保留资格延至下次评选时补齐材料重新申报。
四、其它事项
(一)“四优”评选 的结果作为今后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进行管理和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请各勘察设计单位于2006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予办理。
(三)每个参评项目收取申报费用,甲级为800元,乙级为600元,丙级为400元。
收款单位:黑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邮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