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系统升级的通知
(黑建房[2008]14号)
各(行署)市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大庆市城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中省直房地产企业:
根据
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综函〔2003〕2号)文件的精神,我厅2003年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具体实施计划》,于同年底正式实现了我省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与全国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互联互通。历时4年的运行,取得了很大成效。得到了国家建设部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便企业报送,结合我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目标,现决定对我省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系统全面更新升级。升级后黑龙江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系统更名为黑龙江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网上报送系统,由单机版操作改为网络版操作,由原来的人工软盘报送,升级为以黑龙江房地产网为平台,企业采用管理认证锁网上填写数据、提交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企业报送。
一、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网上报送系统数据标准
升级后的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网上报送系统数据标准是以建设部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单机版数据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我省房地产行业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升级的。为建立健全我省房地产行业企业及专业人员管理、企业统计报表网上报送、网上资质申报、网上信用评价等业务系统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网上报送系统操作方式
1、本系统以黑龙江房地产网(www.hljfdc.com)为操作平台,房地产企业通过管理认证锁直接登陆网站点击相关内容,填写数据并上报。
2、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管理认证锁登陆网站点击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上报省级管理部门。
3、省级管理部门通过管理认证锁登陆网站点击相关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公示。
三、房地产企业分类报送
(1)省直企业通过网站直接报送省级管理部门审核。
(2)市属企业通过网站平台直接报到当地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当地主管部门上报省级管理部门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