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度黑龙江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材料,现将2007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应当提供资料明确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二)综合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由审计事务所出具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近3年统计报表(网络申报版);
5、缴纳税费票据(原件)。
(三)企业人员
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2、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作简历、职称证(原件);
3、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原件)。
(四)工程业绩
近3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年度的工程业绩和2007年度在国外、省外承担工程的业绩材料
1、工程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