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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联合举办2008年工程硕士班的通知

  3、报名时间地点
  (1)2008年6月27日前报省规划学会。
  电话:0451-53678304、53678304(传真)
  网址:hljjstghc@sina.com
  (2)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日至18日。
  网址:xwks.hlj.edu.cn(黑龙江省学位考试网)
  7月18日至21日在哈工大研究生院进行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请看哈工大研究生招生)
  4、报考须知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报考,推荐单位与培养单位必须签定工程硕士培养协议。
  (2)考生在报名前须填写《  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同时须交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考生一般应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
  (4)培养单位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时推荐单位和培养单位均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在何地参加考试等有明确的意见,并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写明。
  (5)培养单位将其中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存档;另1份交给考生作为报名资格依据。
  四、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外语、逻辑、语文、数学、城市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考试。共计5门课程。其中外语(英、日、俄、德)、逻辑、语文、数学科目(GCT)参加全国联考,试卷为一张,考试时间3个小时。城市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由哈工大建筑学院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为8小时。综合考试由哈工大组织建筑学院的专家小组(包括城市规划学会的专家)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在所从事专业方面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工作业绩。
  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3日(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GCT和设计课考前辅导班在报名后由哈工大建筑学院组织辅导,辅导费由学生自付。
  五、学费及付款方式
  考取工程硕士的每位学生整个学习期间学费2.6 万元(不含教材费),原则上应一次交齐,也可分两次交纳:入学报到时交课程学习费1.6万元/人,入学第二年交论文指导、答辩等培养费1.0万元/人。
  旁听生每位学费1.6 万元(不含教材费),应一次交齐。
  六、录取工作
  工程硕士:2008年12月由哈工大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的年度录取限额内,按考生成绩择优进行录取,第二年3月份入学。
  旁听生:由本人申请并经培养单位和学校同意后可与工程硕士同时入学。
  七、培养方式
  哈工大根据工程硕士培养方案,结合人才需求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和选修课,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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