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

  (八)开工建设时间:是指尚未投运正在建设的企业开工建设日期。

  (九)停产或取缔关闭时间:是指企业自行停产、被依法责令停产或依法被取缔关闭的时间。

  二、环境监管信息

  (一)污染物排放监管情况

  1.企业车间废水排放口: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总铅、总镉、总汞、总铬、六价铬和总砷废水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如有多个车间废水排放口应逐一填写)。

  2.企业废水总排口:是指企业向外环境排放废水的排放口(如有多个排放口应逐一填写)。

  3.企业废气排放口:是指企业向外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废气排放筒(如有多个排放筒应逐一填写)。

  4.无组织排放: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不经过排气筒无规则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5.执行标准:是指有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建设项目环评批复中明确的相应污染物的标准值。

  6.现场检查监测数据:是指环保专项行动期间组织检查时现场采样监测的数据,相关监测报告应作为被检查资料保留。

  7.是否超标排放:检查监测数据不超标的填写“无”,如存在超标排放只填超标倍数。

  8.是否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正常使用的填写“无”,不正常使用的按以下情况填写:

  (1)直接排放

  (2)采取隐蔽方式偷排

  (3)停运处理设施

  (4)其他情形

  (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1.危险废物类别: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1号令)主要有以下几种(可多选):

  (1)含铅废物

  (2)含镉废物

  (3)含汞废物

  (4)含铬废物

  (5)含砷废物

  (6)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7)其他废物

  2.危险废物堆存量(吨):是指现场检查时企业现有堆存的危险废物数量。

  3.处置方式:(可多选)

  (1)综合利用后卫生填埋

  (2)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安全处置

  (3)尾矿库填埋

  (4)焚烧

  (5)自然堆放

  4.危险废物处置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1)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物

  (2)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不按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4)其他

  (三)其他情况

  1.2003年以来企业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法问题:各地现场检查时要对企业2003年以来所有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逐一核对,如发现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履行环保“三同时”或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填写“有”,如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的填写“无”。

  2.企业是否存在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及能力:各地现场检查时要按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对企业生产工艺、设备及生产能力进行逐一核对,如属于淘汰落后的填写“是”并表述具体情况,没有填写“否”。

  3.企业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各地现场检查时要对照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确定企业是否有保护区范围内,如存在填写“是”,并表述在一级保护区还是在二级保护区内,如不存在填写“否”。

  4.2007年以来是否受到投诉或举报:各地要认真梳理2007年以来相关企业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情况,如有被投诉或举报的填写“有”,并表述处理结果,如没有填写“无”。

  (四)整治情况

  1.是否列为2010年重点整改企业:如列为2010年重点整改企业的填写“是”,不需要列为重点整改企业的填写“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