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推行党务公开应遵循五个原则: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原则;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逐步公开的原则。
四、公开内容
凡属《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规章制度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单位(部门)内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内秘密外,都应进行公开。主要内容是:
(1)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2)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3)机关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4)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5)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和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8)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10)党费收缴情况;(11)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扶贫济困、救灾捐助,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12)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13)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五、公开方式
坚持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相结合,单位内部公开与社会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展和创新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对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要适时进行公开。
(一)在本单位党组织内部公开的,可通过有关会议、印发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
(二)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公开的,可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建立党务公开栏、宣传园地、局域网等形式进行。
(三)对于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分不同情况进行公开。
(四)时间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为辅。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需及时公开的热点、重点事项随时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推进党务公开,原则上要把握以下五个程序:一是制定公开的方案。根据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二是确定公开的内容。按照党务公开的规定,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经厅直机关党委研究确定。三是组织公开的实施。按照方案规定的形式和时间,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四是收集和处理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五是立卷和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党务公开工作在程序上应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在实施过程中应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要按照“事前公开、民主讨论、接受监督”的要求,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