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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捐赠活动大力支持民族乡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捐赠活动大力支持民族乡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1月25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1月29日省政府关于支持民族乡发展有关会议精神,省直机关工委将在省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捐赠活动。现将《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捐赠活动大力支持民族乡发展的通知》(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切实贯彻落实,积极响应号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要求
  此次活动以有捐赠能力的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为主,坚持自觉自愿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主要是捐赠图书和质量较好的旧家电,不捐现金。图书要适合农民阅读,原则上每个党员捐赠3-5本、其中新书至少1本。旧家电以彩色电视机为主,要确保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二、活动时间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于2010年2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组织捐赠工作,并于2月20日下午5:00前将捐赠物品及明细表统一交至厅直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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