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奥运会期间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黑建安[2008]33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贯彻落实7月31日全省确保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建设厅决定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督查组,于8月5日至9月20日,对各市(地)和有关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防范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奥运会(含残奥会)期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的良好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奥运会期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及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查出的建筑施工以及供水、供气、游乐设施等市政公共设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正在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严密防范监控措施情况。
(三)在建工程坍塌、高空坠落、起重机械伤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包括检查频次及监管力度,主要检查是否做到了不间断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尤其是事故隐患责令整改情况,是否做到及时复查,跟踪问效,对严重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罚。二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查情况,包括企业制订隐患排查专项施工方案及向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传达、部署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本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规定整改并及时复查;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制订、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及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对事故隐患监控、整改情况。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
(五)供水、供热、供气安全保障运营情况。
三、督查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组,对13个市(地)和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