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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指导建立化肥市场商品销售台帐制度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指导建立化肥市场商品销售台帐制度的通知
(吉工商市字[2009]199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几年来,各级工商机关为了规范化肥市场,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采取了有力措施,从源头和制度上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实施,化肥市场商品监管形势和监管任务更加繁重。为了进一步完善化肥质量可追溯制度,推动诚信经营,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肥,现就完善化肥市场“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组织指导建立化肥市场商品销售台帐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指导建立化肥市场经营者商品销售台账制度工作

  制度建设是保证化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工商机关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组织指导建立化肥市场商品销售台帐制度工作的认识。指导使用化肥市场商品销售台账是对“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也是进一步落实《办法》的实际举措。目前,全省化肥市场经营者商品销售台账比较混杂,化肥经营者在销售化肥商品时,需要开具不同的票据给农民消费者,还要建立进、销货台账,既给化肥经营者增加了票据印制成本,又给农民消费者保管多个票据带来不便,同时,也不利于工商部门监管。为了方便经营者、消费者,实现化肥市场商品销售台帐的规范化、制度化,省工商局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的基础上,指导建立化肥市场商品销售台账规范式样制度,对于引导和督促化肥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化肥商品来路清、去向明,实现化肥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和有效的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组织指导建立化肥市场经营者商品销售台帐规范式样及相关要求

  销售台账式样由省工商局经过调研,征询意见后,现提供包括消费者的详细地址、姓名、经营者的名称、购销双方的联系电话、销售的商品名称、种类、来源、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质量指标、投诉方式及投诉电话、信誉承诺、消费者的权力等内容的规范式样。销售台账式样的规格为18(长)厘米×10(宽)厘米(销售台账式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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