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工商食字[2010]10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现将《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实施方案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吉林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建设,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局《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吉工商联字[2009]1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对《
食品安全法》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活动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
(三)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进一步推进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规范年建设, 提高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2010年“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的实际,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仪式及准备阶段(1月4日至2月15日)
(一)省局与长春市局联合举行“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启动仪式
仪式内容及程序:
省局主要领导宣布“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