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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费用定额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费用定额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
(吉建造〔2007〕18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 “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吉建安[2007]3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
吉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JLFD-2006)中的安全施工费费率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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