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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以涂改、伪造有关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的,责令退还;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其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汕头市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申领表》和《就业状况证明书》样式(附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补贴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止。

  附件1:
  汕头市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申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籍  贯 生 源 地 户口性质 □非农业  □农业
家庭人数 联系电话 登记失业日期 
身 份 证 号 码  
就业失业手册号码 
户 籍 地 址 
居 住 地 址 
困难家庭情况   □属零就业家庭   □属农村贫困家庭
   □属残疾人家庭   □属城乡低保(特困)家庭
毕业高校全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申   请   事   项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街  道(镇) 劳动  保 障  事 务  所 意  见 区 (县)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意  见 
 核查人:     核查人: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  动 保  障 部  门审  核意  见 财 政 部 门 核 定 意 见 
 审核人:     核定人: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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