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负责“健康快车”医疗垃圾的消毒处理;负责手术室无菌监测(包括空气、物表、消毒锅等)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健康快车”活动的新闻报道的协调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协调“健康快车”闭路电视的搭建、安装工作,做好电视、广播新闻的报道工作。
三门峡日报社:从2010年1-7月底,设立专栏,刊发“健康快车”活动信息,及时报道“健康快车”活动进展情况。
三门峡电视台:从2010年1-7月底,在黄金时段固定时间播放“健康快车”活动信息。
三门峡人民广播电台:从2010年1-7月底,设立专栏,连续播放“健康快车”活动信息。
(三)市公安局:负责“健康快车”在我市停靠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抽调12名武警战士在“健康快车”工作现场实行24小时值勤,负责列车停靠点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专用线的安全保卫和应急工作;负责保障运送病人的车辆运行通畅。
(四)市财政局:负责审查、拨付“健康快车”活动地方财政的配套经费;负责为“健康快车”活动解决1辆7座生活用车。
(五)市环保局:负责“健康快车”停靠点周边环境的监测。
(六)市建委:负责“健康快车”活动医疗和生活用水管道的安装、开通、定期维修;做好“健康快车”生活用水监测工作,保证正常用水。
(七)市城管局:负责“健康快车”活动街区广告的审批工作。
(八)市交通局:负责为“健康快车”活动基地医院免费提供1辆30座的转运病人专用车。
(九)市残联:负责病人的宣传、筛查、输送工作。
(十)三门峡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健康快车”在市内停靠期间的供电保障;负责为停靠站提供与“健康快车”相匹配的电源;根据情况为停靠点重新架设线路、安装变压器,并定期保养维护;提供备用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十一)市电信公司:负责为“健康快车”安装国际电话、市内电话、电脑宽带网络,保证办公及生活需要;负责为“健康快车”工作人员的通讯提供费用优惠;2010年1-7月通过群发短信形式,宣传“健康快车”活动的有关内容,扩大活动宣传效应。
(十二)三门峡火车站:负责协调郑州铁路局安排“健康快车”列车停靠点,做好铁路维修、检测,保障“健康快车”顺利停靠、离开。
(十三)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负责“健康快车”专用线路(南山公园东铁路线)和停靠车场的提供、维护和安全,确保“健康快车”安全停靠,并顺利开展工作;协助提供后勤及必要的辅助设施安装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做好“健康快车”活动的宣传;负责辖区内病人的初筛和手术病人的集中输送转运工作。湖滨区政府负责做好“健康快车”的水电、排污、清洁卫生、地面设施、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健康快车”停靠点周边及铁路沿线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在“健康快车”活动区域安放1座移动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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