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制度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以土地和矿产出让开发、国有资产处置、工程建设招投标为重点,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交易场所,构建有序、开放、透明的交易平台。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责任部门: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
(四)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违规审批、未批先建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工程建设中违规征地拆迁、截留克扣补偿金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审计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20个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
(一)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使预算更加详细、明确、具体,让广大群众能看得懂,了解政府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部门:省审计厅。
(二)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重点推进政府公共支出、行政管理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公开。任何一项行政费用都要纳入预算,做到公开透明。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部门:省审计厅。
(三)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省直单位和行政收费、罚款比较集中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健全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强化账目和现金管理,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并形成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部门:省审计厅、监察厅,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三、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建设
(一)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使其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合理确定垄断行业职工收入,使其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避免绩效年薪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