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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党组关于表彰交通厅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党组关于表彰交通厅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新交党〔2007〕48号)


厅属各单位党委:

  2007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也即将召开。在过去的两年里,公路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交通厅党组的具体工作部署,始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巩固党的先进性教育的硕果,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紧紧把握交通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推动全区公路交通事业的全面发展,为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他们团结和带领公路交通系统广大职工群众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现了新时期党的先进性;他们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他们坚持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他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他们坚持勤奋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他们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牢记“两个务必”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他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发扬了党的优良作风,为公路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公路交通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交通厅党组决定:授予卡子湾管理处党委等5个基层党委“交通厅先进基层党委”光荣称号,授予建设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等45个党支部“交通厅先进党支部”光荣称号;授予张新华等45名同志“交通厅优秀党支部书记”光荣称号,授予孙建华等44名同志“交通厅优秀党务工作者”光荣称号.授予孙宪魁等94名同志 “交通厅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

  交通厅党组号召公路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讲党性、顾大局,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坚定性和组织纪律性;学习他们发扬党的先进性,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忘我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知难而进、勇创新高、勤于探索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坚持学习、积极进取的优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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