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交质监〔2006〕8号)
建设局、公路局,各地州交通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质监综字【2006】8号文)的有关规定,厅公路质监站拟于2006年10月起组织两期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试验检测员的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申请试验检测员考试;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检测员考试;持2003年8月12日以前新疆交通厅审批核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且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检测人员可直接换发检测员证。
二、试验检测工程师的条件
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可申请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持2003年8月12日以前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检测工程师证且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累计10年以上,年龄超过45岁者可在2007年11月30日前直接申请换发新的检测工程师证,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可免试基础科目。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建筑企事业单位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兵团质监站报名。全区交通系统及其他行业的建筑企事业单位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在新疆交通厅公路质监站报名。
四、申请资格考试的人员,请如实填写《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考表》加盖公章后,于2006年8月30日之前报交通厅质监站。
五、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有关换证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付丽 0991-5280503;晋琰0991-5280505。
附件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考表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考表
姓名
| | 证件号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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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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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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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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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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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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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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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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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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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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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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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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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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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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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公路工程
| 检测工程师
| 道路 桥梁隧道 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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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员
| 道桥 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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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
| 公路工程
| 检测工程师
| 路桥基础 路基路面
桥梁隧道 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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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员
| 材料试验 工程检测 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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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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