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负责人应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仅限三级企业),项目负责人数量不少于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标准》要求的项目经理数量。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标准》中项目经理的数量确定项目负责人考核的数量,如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有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限三级企业)的,可以主要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限三级)充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但主要负责人不应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1人不得在1个许可中持两类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和安全员岗位证书。
注:有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尚应在网上核查“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主要审查:
特种作业人员:按关于印发《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要求,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搅拌机械操作工、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卷扬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从业的,应持建设厅发证,其他工程从业的应持质监、安监、电监部门发证。
注:有名单、证书复印件,具体种类、数量无规定;新办企业无特种作业人员的,由企业作出将来进行特种作业时,聘用持有相应岗位证书的特征作业人员的承诺(加盖企业章)。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主要审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企业“三类人员”全员教育证。如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取证年份或延期起始年份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年份相同,则该“三类人员”全员教育证可不查。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主要审查:
1、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企业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具备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视为符合要求:
1)有工伤保险登记证;
2)有以单位名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收据;
3)有企业工伤保险登记查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