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关于2009年度上海市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沪渔政[2010]4号)
各区(县)渔政管理检查站: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通知》(沪渔政[2009]59号)的要求,12月15日至23日,上海市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组对各区(县)渔政站2009年渔政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组依据《上海市渔政管理评分标准》,听取了各区(县)渔政站关于全年执法工作、内务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检查了各区(县)渔政站提供的材料和数据,综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的情况进行了评分,结果如下:
综合奖:
第一名:奉贤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第二名:浦东新区(原南汇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第三名:闵行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单项奖:
一、“电、毒、炸专项整治”,青浦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二、“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松江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三、“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崇明县渔政管理检查站。
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嘉定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五、“渔业捕捞行政许可”,金山区渔政管理检查站、宝山区渔政管理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