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成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市委农办、市农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首批开展试点的金山区漕泾镇等4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于今年5月初全面完成。10个扩大试点乡镇,于11月底全面建成。奉贤区还选择南桥镇进行扩大试点,运行情况较好。全市累计已有15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各试点乡镇在确保基本功能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现有资源,实行与相关部门合署办公。在推进试点工作中,注重加强指导服务。一是调研制定本市建立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方案,以及流转规则、工作指南、文本格式等工作制度。二是会同区县,初步确定试点乡镇,并指导做好场所布置设计以及落实相关设施设备等保障措施。三是组织开展乡镇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信息员业务培训,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四)配合指导做好贯彻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118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农办、市农委领导要求,配合指导推进区县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建仲裁员队伍,组织开展区县农经部门法律培训等,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到12月底,闵行、嘉定等4区政府分别制定出台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有4个区县成立了仲裁委员会,有6个区县明确了仲裁委日常工作部门,有6个区县建立仲裁员队伍;有5个区县已经按照要求设立仲裁场所;5个区县建立了乡镇纠纷调解机构。
(五)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调研制定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方案,并积极推进。目前,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已基本完成承包管理和流转管理两大模块的开发,正着手调解仲裁模块和政策管理模块的开发设计。信息管理系统承包管理和流转管理两个模块已在建立流转市场的15个乡镇使用运行,情况良好。同时选定金山漕泾、松江新浜两镇进行流转合同监管功能试运行。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34号文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组织编印《稳定完善农村经本经营制度政策法规宣传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及指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宣传资料》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实务手册》等政策法规宣传资料近万册,发放到郊区9区县及各镇村。同时,结合各区县工作推进,深入区县、乡镇开展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授课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