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干部教师队伍国际化。
3.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干部出国进修、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学校校长赴海外交流任职,积极输送教师赴海外任教,拓展我市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干部的国际化视野与能力。
4.聘请海外优秀专家学者和研究团队到我市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引进国际知名教育专家参与教育管理等工作,提高我市具有国(境)外学历及学习工作经历教师的比例。
(三)实施教育内容国际化。
5.引进国际先进的课程和教材,促进基础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整体优化。加强专业建设,积极打造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被国际执业机构认可的专业品牌。
6.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开展双语教育实验,逐步完善双语教育实验课程体系。建立双语师资培训基地,加强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双语实验学校(幼儿园)和双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创建双语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
(四)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化。
7.借鉴国外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理念,培养具有国际意识、能够跨文化沟通和竞争的人才。引进和执行国际通用标准,参与国际人才认证,建立与国外院校相匹配或可衔接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与国(境)外学校间的课程和学分互认。
8.实施成都职业教育“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国内外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教育中介机构的教学合作与产学合作。开展国际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加强重大产业紧缺人才以及新兴产业、高端产业与产业高端急需人才的培养,逐步实现职业培训体系国际化。
(五)打造教育国际化窗口学校。
9.科学规划国际学校及学校附设国际部,提升国际学校办学规模和质量。多渠道构建招收外国学生和留学生的服务体系。设立奖学金,扩大外国留学生招收规模。创建具有成都特色的教育国际化办学模式,打造教育国际化窗口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市教育国际化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推进教育国际化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管理制度,制定成都教育国际化评估制度,将教育国际化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畴。
(二)加大经费投入。教育国际化工作所需经费,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