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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崇明地区现代农业基地建设规划》的复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崇明地区现代农业基地建设规划》的复函
(沪农委[2009]62号)


崇明县人民政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崇明地区现代农业基地建设规划》(崇府发[2009]59号)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该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规划定位和发展目标清晰、建设方案可行,体现了较好的前瞻性和示范性。望你们认真组织实施该规划,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好崇明地区现代农业基地。我委将继续聚焦资金和政策,大力支持崇明地区现代农业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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