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伊犁州等六地区开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伊犁州外经贸局、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进出口企业:
  为充分发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扩大对外贸易经营者主体规模,根据《商务部关于委托34家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批复》(商贸函〔2009〕31号),商务部已于2009年6月同意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权限下放至我区伊犁州、博州、昌吉州、喀什地区、塔城地区外经贸局、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后受“7·5”事件网络管制影响,备案业务未能如期开展。现自治区互联网已全面恢复,六地州商务主管部门陆续开展备案业务操作。为确保我区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权限下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上述六地州市注册成立的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2010年6月1日起,请直接向所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已在自治区商务厅备案的企业,办理变更以及注销手续业务可由所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向我厅外贸处提出数据划转申请。
  2.其余地区注册的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仍向自治区商务厅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附表:
  权限下放地州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权限下放地州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 
地州商务主管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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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外经局 
 | 张 皓 
 | 0999-802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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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 王 鑫 
 | 0991-760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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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外经贸局 
 | 马欢庆 
 | 0994-2267893 
 | 
喀什地区外经贸局 
 | 戴瑞华 
 | 0998-2833571 
 | 
博州外经贸局 
 | 李洪斋 
 | 0909-628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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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外经贸局 
 | 张海军 
 | 0901-623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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