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地、州、市旅游局将本地区的活动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于4月18前报自治区旅游局。
各饭店要充分了解“质量提升”活动主题及内涵,明确任务及要求,根据星级饭店实际,以多种形式营造活动氛围,制定饭店各阶段详细的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好饭店“质量提升”活动。请各四、五星级饭店将本饭店的活动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于4月18前报自治区旅游局。
(二)质量提升建设阶段(2008年4月-8月)。
围绕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全面开展星级饭店质量提升活动。
1.进行专题培训。
要求星级饭店依据国家标准《旅游星级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和行业标准《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在本饭店内部开展服务品质月、品质管理月等多种形式符合本地和星级饭店特点的活动和培训,切实提高饭店从业人员的品质意识和专业素养。
2.查找服务质量问题。
各星级饭店要对照星级评定标准、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要求,从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高度出发,认真自查,发现、梳理服务质量问题,拟定整改计划,并逐步推进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饭店管理和运行模式,建立与完善饭店内部的监督和运行服务质量制度和标准。
3.发挥内审员职能。
在内审员参加本饭店复核检查的基础上,饭店要明确一位分管饭店运行的经理直接对饭店服务质量负责。四星级、五星级饭店要在4月18日前将负责本饭店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名单报我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饭店要建立由饭店总经理、质检部门负责人和人事培训部负责人参与的饭店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4.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我局将于2008年6月,组织各地、州、市旅游局分管行业管理的局领导和行业管理处(科、室)的负责人以及部分星级饭店管理人员参加的考察观摩团,有选择的到各地对诚信、优质服务、有特色的星级饭店进行观摩考察、相互交流,达到传播管理信息、提高行业素质、交流经验、学习先进、总结“质量提升”活动先进经验等目的。
5.进行服务质量暗访检查。
依据《星级饭店访查规范》、《中国饭店业服务礼仪规范(试行)》等内容,我局将组织针对全区各级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的暗访检查,变定期复查为动态检查,结果要作为复核复评的依据。我局还将对星级饭店在暗访检查中被发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在网上、媒体公开,督促饭店不断提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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