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旅游投诉受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体系。新疆旅游执法总队已于去年印制了《新疆旅游执法、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手册》及旅游投诉受理规范性登记册(蓝皮本),经过一年的运作,除新疆旅游执法总队、乌鲁木齐市旅游执法支队能够认真填写外,其他地、州、市旅游局因为投诉量少而未严格按要求登记填写,请各地从今年开始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今后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批转办理的旅游投诉案件,办理单位应将办案结果以书面方式及时上报反馈到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旅游行业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在工作中如遇具体新问题可及时与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联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联系人员及电话:
总队长、所长:曹志新 办公室电话:0991-8830507 手机:13899878009
书记:阿里木 办公室电话:0991-8830778 手机:13999112288
副总队长、副所长罗翔 办公室电话:0991-8854006手机:13609915818
副总队长、副所长李飞 办公室电话:0991-8854006手机:13899900120
执法、投诉受理办公室
田新丽 0991-8831902 13609936398
萨拉木 0991-8831902 13639968903
玛依拉 0991-8831902 0991-8078782
内勤办公室
贾惠媛 0991-8878297 13579892616
附件:2007年度导游IC卡检查任务指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7年度导游IC卡检查任务指标
阿勒泰地区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0人次
(含喀纳斯管委会)
昌吉州旅游局年检查导游(含天池管委会) 4500人次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3500人次
(含吐鲁番市葡萄沟管委会)
乌鲁木齐市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2500人次
伊犁州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人次
克拉玛依市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人次
巴州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人次
喀什地区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