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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印发做好2007年度旅游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旅游投诉受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体系。新疆旅游执法总队已于去年印制了《新疆旅游执法、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手册》及旅游投诉受理规范性登记册(蓝皮本),经过一年的运作,除新疆旅游执法总队、乌鲁木齐市旅游执法支队能够认真填写外,其他地、州、市旅游局因为投诉量少而未严格按要求登记填写,请各地从今年开始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今后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批转办理的旅游投诉案件,办理单位应将办案结果以书面方式及时上报反馈到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旅游行业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在工作中如遇具体新问题可及时与旅游执法总队(质监所)联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联系人员及电话:
  总队长、所长:曹志新 办公室电话:0991-8830507 手机:13899878009
  书记:阿里木 办公室电话:0991-8830778 手机:13999112288
  副总队长、副所长罗翔 办公室电话:0991-8854006手机:13609915818
  副总队长、副所长李飞 办公室电话:0991-8854006手机:13899900120
  执法、投诉受理办公室
  田新丽  0991-8831902  13609936398
  萨拉木  0991-8831902  13639968903
  玛依拉  0991-8831902  0991-8078782
  内勤办公室
  贾惠媛  0991-8878297   13579892616

  附件:2007年度导游IC卡检查任务指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7年度导游IC卡检查任务指标

  阿勒泰地区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0人次
  (含喀纳斯管委会)
  昌吉州旅游局年检查导游(含天池管委会) 4500人次
  吐鲁番地区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3500人次
  (含吐鲁番市葡萄沟管委会)
  乌鲁木齐市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2500人次
  伊犁州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人次
  克拉玛依市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人次
  巴州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人次
  喀什地区旅游局年检查导游        5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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