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煤矿企业在部署年度安全工作时,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同时部署,同时安排,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把职业卫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㈢各分局要加大职业卫生监察工作力度,要把职业卫生监察纳入到年度监察计划中,并切实组织落实,同时,要对监察人员加强职业卫生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监察能力和水平。
㈣要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服务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㈤要加强与各地职业病防治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分清职责,特别是在对煤矿企业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中,要严格按资质范围进行。
㈥要落实防治措施,强化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煤矿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要依法承担起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责任,明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投入,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承担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㈦煤矿企业要强化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以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要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防范职业病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粉尘、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管理,其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及卫生防护设施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为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同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㈧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制度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要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要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义务,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㈨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要加强对本单位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控,针对在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全面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列出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职业病种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煤矿安全监监察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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