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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贫困青年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四)参加美发专业(公仔头2个、吹风机、各种剪刀等)、美容专业(各种护肤、化妆品等)培训班的学员要求自付200元学具用品费;参加烹饪(各种刀具等)、民族糕点等培训班的学员要求自带50元学具用品或材料费(以上各专业学具用品学习完后自己留用)。
  (五)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在Excel中编制,内容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族别、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优惠证号码。名单于1月20日前,以传真的形式报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和新疆女子职业培训学校。
  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联系人:艾尼瓦尔 李力
  联系电话:0991-2803406、2803011、13999221900
  传  真:0991-2803407
  新疆女子职业学校联系人:阿孜古丽
  联系电话:0991-8821713、2610001
  传真:0991-8818727

  附件:培训名额分配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培训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序号

地 州

专业人数

美容

美发

烹饪

民族糕点制作

合 计

1

喀 什

叶 城

10

10

10

20

50

2

克 州

阿克陶

15

15

15

35

80

合 计

25

25

25

55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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